系辦收件截止日期為 113 年 9月 25 日(三)下班前
申請須符合相關規定如下:
1.本系大學部二~四年級、五專部二~五年級在學且符合資格之同學申請。
2.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3.過去年度未獲吳家錄保險文化教育基金會獎學金及本年度未申請新光人壽獎助學金者。
4.以頒發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平均成績為審核標準,年底前發給。
備妥資料:
1. 附件申請表
2. 學業成績證明正本一份(歷年成績單)
3. 學生證影本一份
4. 自傳
5. 兩吋半身彩色近照兩張 (一張請粘貼於申請表上,勿粘貼生活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