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專業證照獎勵申請已截止
申請流程:
1、eportal登入學生學習歷程(EP)跨平台整合系統申請
*學生操作學生學習歷程(EP)跨平台整合系統及注意事項請詳閱附件二「線上填寫證照獎勵操作方法」及附件三「商學院學生取得專業技術證照獎勵要點含清冊」
2、確認資料無誤列印申請表並貼上學生證背面(『有個人資料面』)以及證照正/反面影本,繳交給班代
(學生證及證照請轉「正」,並能清楚辨識姓名、證照字號與發照日期,以利審核)
(上傳平台時若為複印請擷取重要內容,勿留白過多)
3、班代收齊後按學號由小至大編排順序,送往系辦
4、審核未通過者會另行通知「補件」
5、審核通過者之申請書分送就輔組及商學院辦理
證照取得期間(依發照日期記載日)及獎勵要點:
『非應屆』畢業生:發照日期須介於109年1月1日~109年12月31日。
『應屆』畢業生:發照日期須介於109年1月1日~110年3月31日。
每張同一證照以獎勵一次為限,已獲政府單位或其他補(獎)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每位學生總獎勵金額以1,500元(每年)為限。 (本院每張證照獎勵300元,故不可超過5張)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取得專業技術證照獎勵要點為可申請證照獎勵金之項目(請參閱附件四)
收件時間與截止日:
系辦收件時間110年3月17日(三)17:00截止。
應屆畢業生(四A、四1、四2) 於110年考照的同學,另開放收件110年3月31日(三)12:00截止【限收『發照時間』為110年度證照】。
請各班同學於截止日之前繳交給班代收齊,再統一由班代交回系辦。
(請班代按同學學號小至大編排順序)
(學生證及證照請用「正本」「複印」 能清楚辨識姓名、證照字號與發照日期。
往年繳交自行拍照檔案較模糊且大小不一,審核無法通過。
*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
- 證照取得日期如果只有「年、月」;請填「 □ 年 □ 月1日」
- 證照字號上的○為大寫○,非阿拉伯數字0。EP系統請務必輸入完全相同!請特別留意證照字號填寫格式,詳如附件。
- 上傳學生學習歷程(EP)跨平台整合系統時證照正反面影本請務必確認內容清楚可辨識!尤其是姓名、證照字號與發照日期!
- 證照字號中的大括號請統一填寫為小括號例:(109)統一填寫為 (109)數字前後無須空格!
< 發照年份看不出來,請同學將正本提供系辦核對,手寫上正確發照年份,並請系辦承辦核章後,才能上傳系統。 >
- 申請表右上角請用「紅筆」填上商學院學生各類專業技術證照獎勵清冊的序號 !
- 一張證照「一份」申請文件。(請一次繳交要申請的份數,最多五份。)
如有疑問請盡速至系辦洽詢。
附件一、110年度證照獎勵公告(保金系系辦公告110.02.26)